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启动资产管理公司资质监管

国家金融监管局3月16日公布的《财富管理公司监管资格暂行办法》提出,国家金融监管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据本办法实施对财富管理公司的监管和资格审查,以加强对财富管理公司的分级分类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加快财富管理公司转型发展。国家金融监管局相关司室负责人介绍,截至2025年底,全国32家理财公司现有理财产品规模30.7万亿元,占市场理财产品总额的92%。经过6年多的发展,财务管家在规范化改造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已成为我国财富管理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办法的制定出台,对于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公司监管体系、促进财务管理公司能力不断提升是必要的。 《办法》明确了法定资质的要素和方法,设立了公司治理、资产管理能力、风险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权益保护、信息技术六大资质模块,并分别赋予10%、25%、25%、15%、15%、10%的评分权重,并具体设立加分、扣分和等级调整系数,综合评价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该办法规定,监管资质结果分为1级至6级、S级,金融管理机构的风险特征分级明确水泥企业和分类监管措施。其中,一级、二级理财公司经营稳健、风险状况良好,优先发展养老金理财等创新试点。三级和四级财务管理公司存在一定数量的风险问题,需要在关键领域加强监管。五级、六级理财公司风险问题严重,需要严格限制和化解高风险业务,有序开展风险处置或退出市场。 S级财务管理公司是指正在重组、收购或退出市场,不参与当年监管评级的财务管理公司。
(编辑: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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