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迎新街支行因未做好信托销售录音录像被罚款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1日电 国家金融监管局网站近日公布的天津市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天津银行迎新街支行未按规定对信托销售活动进行记录、录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已责令天津银行永新街支行罚款30万元,并对孙锦文给予警告。原文如下。
(编辑:马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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