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部门均下发了《关于改进托儿费用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23日联合发布《关于改善幼儿园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目标是进一步推动普及、安全、优质的幼儿教育发展,有效降低国家育儿和教育成本,推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本通知通过规范征收要素、分类完善征收管理办法、明确征收标准制定原则、完善征收政策评估优化机制、建立目录清单制度、加强征收行为监管等措施,推动合理形成征收标准,适应双公办幼儿教育的特点,更好发挥收费政策的促进作用。提供优质的综合服务。根据通知,幼儿园可收取五类托育费:托育教育费、住宿费、提供托育服务的托育费、服务费和中介费。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及其他民办非营利性幼儿园的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民办营利性幼儿园的学杂费、住宿费、各类幼儿园的服务费、中介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幼儿园开课时收取的托儿费幼儿园参照学费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标准,应当以扣除政府投资和社会无偿捐赠后的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合理确定。e的承受能力和其他因素。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财政、卫生等部门加强幼儿园收费监测,了解行业动态,了解幼儿园经营状况。加强计费政策评估,通过成本调查、自评和外包第三方组织评估,定期对计费管理方法、计费要素、计费标准等进行评估,及时调整优化相关政策。评估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据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下一步将会同教育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加快制定(修订)地方幼儿园托育收费管理办法,做好免费和收费政策工作,确保指导地方政府落实减税、免税政策、认定综合性民办幼儿园等,加强多方配合、公关、解读和监督检查。各部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政策顺利实施。
(编辑:(朱晓航)